河长制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为促进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落实,双牌县人大常委会以源头担当扛牢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加大对“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一是加强实地调研,切实服务发展。双牌县人大常委会5位副主任根据分工都联系了乡镇,他们不定期组织所联系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巡河。在视察和巡河过程中,常委会领导主动征询附近居民对河流状况的建议和意见,对巡河中发现的河道垃圾清理、河库污染等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巡河行动实现了全县12条样板河干净、畅通、无任何垃圾和漂浮物,岸线整体保持住了生态优美的常态;河流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以上,成为群众满意、放心、舒心的幸福河。特别是茶林镇样板河(小河江)入选湖南省“美丽河湖”名录。此外,双牌县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本区域人大代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辖区内河长制责任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形成有深度、有价值、可操作的调研报告,供县委、政府参考。
二是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履职尽责。双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当好“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打好水体治理攻坚战。当好宣传员。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源自群众的优势,双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深入辖区企业、学校、村组,通过发送口袋书、法律法规动漫宣传册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不乱向河流沟渠倾倒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的环保意识。当好战斗员。乡镇一级党委书记既是县人大代表又是乡镇河长,他们每个月都要定期开展巡河巡查,开展问题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此外,双牌县还聘任部分人大代表为“民间河长”及时发现反馈水域环境问题,积极劝导和制止各类涉水污染行为。当好监督员。双牌县人大常委会把河长制工作列为人大监督重要议题,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支持。近几年来,双牌县人大常委对日月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进行持续监督,督促县人民政府完成观文口372.69亩退耕还林还湿建设任务和良村120亩小微湿地试点任务,全县湿地保护面积达到3670.7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94.36%,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听取专项汇报,推进工作落实。在调研视察以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上,双牌县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都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落实情况报告,提出了加强河道保洁、饮用水源保护、提高执法水平等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双牌持续推动河流管护体系建设,全县55条河流都配有专人持续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特别是潇水双牌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已实现常态化管理;完成 “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3个,小(2)型水库划界工作39座,境内51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监控设施的安装;按照《双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合执法制度》,全县已召开三次会议,各河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各类涉河涉水执法行动10余次,出动人员180余人次,清理侵占河岸砂堆200立方,恢复河岸线45米,收缴非法捕捞工具30余件,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河流长治久清。
来源:双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邓媛媛
编辑:黄飞飞